1、“相地而衰征”的意思是:按勞動力平均分配全部耕地,包括公田;在此基礎上,實行按產量分成的實物地租制。
2、總之,每畝土地的租額,按土地的好壞和產量的高低而有輕重的差別,就是“相地而衰征”的含義。
(資料圖)
3、平均分配全部耕地就是把地分配給農戶耕種,變集體勞作為分散的一家一戶的個體獨立經營。
4、分地以耕,農民深知產量的多少,直接關系到自己收入的多寡、家庭生活的好壞,故能由不情愿的被動勞動變為自覺勞動,大大激發了生產者的積極性、創造性和責任心。
5、按產量定地租,就是按土地質量測定糧食產量,把一部分收獲物交給政府,其余部分留給生產者自己。
6、據《孫子兵法》佚文《吳問》所記載的什伍租率,大概反映了齊國政府與農民“分貨”的比例。
7、也就是說,齊國農民所上繳的部分與所留部分都應各占一半。
8、管仲的做法是:按土地的肥瘠、水利的豐枯等條件給土地分等,從而確定租稅額。
9、比如,高旱地和低濕地的租稅額要減去幾成。
10、通常情況下的“常征”,就是按照標準土地的產量,按照對半分成的比例來計算租稅額。
11、但對于次等土地的租稅額,就按標準土地的標準產量對半分成后,再從政府所得的一半中減去幾成。
12、這樣征收租稅,不論是豐年還是歉年,農民都會為多獲的收入而自覺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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