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汽車指標過期后再申請
3年的期限從指標過期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屆滿次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增量指標。
如果三年已經過了,還是不能申請指標,可以撥打相關部門電話咨詢!
海南省小客車調控辦咨詢熱線: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申請條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個人,名下沒有本省登記的小客車且沒有應當報廢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不包括名下有注冊登記新能源小客車但無普通小客車的個人),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調控管理機構申請增量指標。 (新能源按需申請即可)
住所地在本省的個人包括:
1.本省戶籍人員;
2.駐瓊部隊現役軍官、文職人員及士官;
3.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并在我省連續居住兩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及外籍人員;
4.非本省戶籍人員(近8年內累計48個月(含)或近24個月(含)連續在本省繳納社會保險的(含非本人原因漏繳,經社會保險機構核定補繳的期限達到8年內累計48個月或連續24個月);
5.符合海南省已購房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可在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或當地調控服務窗口提交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
屬于夫妻房產的,也可以申請。夫妻任一方持有海南省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或不動產權登記證(含房產證)申請。